作者:廉德瑰
摘要:日本外务省和日本学者认为中国提出的明清史料不能证明历史上钓鱼岛主权属于中国。他们根据的是所谓国际法原则,认为明清史料并不包含中国实效统治过钓鱼岛的有力证据。国际法的先占原则中,关于“无主地”的认定规则到19世纪发生了改变,而明清史料的大部分符合16、17世纪欧洲国际法关于发现和先占的一般原则,日本用19世纪已经变化的国际法原则溯及16、17世纪明清时期的历史事实,说明清的史料没有证明力是站不住脚的。明清时期中国出使琉球的使节记载的钓鱼岛属于中国之界内的内容,特别是清朝晚期的国家版图都证明钓鱼岛在明清时期早已不是“无主地”,是已经由中国先占的领土,日本明治政府在19世纪末对该岛的所谓“先占”是违法的。
关键词:钓鱼岛归属;国际法;先占;明清史料;册封使记录
来源:《日本学刊》,2016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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